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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郴州楼市利好新政出台!18条举措!

橙子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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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原创 资讯 郴房网整理 浏览:9850 0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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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重磅!郴州楼市利好新政出台!18条举措!

重磅!近期,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促进郴州市房地产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一共18条举措,释放了不少楼市利好!


落实金融支持政策、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购房补贴50%契税、优化购房入学模式...每一个对于当下的郴州楼市来说,都是强心剂!


以下为《关于促进郴州市房地产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全文,一起来看看~



关于促进郴州市房地产

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楼市”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大购房政策支持


1.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政策。


落实降低存量房贷利率、优化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等金融支持政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15%。


引导商业银行对新发放房贷利率合理定价,减轻购房人贷款利息负担,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郴州市分行、郴州金融监管分局。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再区分单、双缴职工的贷款额度,放宽贷款和提取条件。


对青年人才留郴和灵活就业人员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给予大力支持,支持法拍房公积金贷款,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实施购房补贴政策。


五一、国庆、夏季和冬季房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在郴州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按实际所缴纳契税额的50%给予补贴;


对在郴州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非住宅的(含商业、公寓、办公、车库/位等),按实际所缴纳契税额的20%给予补贴;


对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在郴州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按实际所缴纳契税额的60%给予补贴。


以上补贴均以网签时间为准,不重复享受。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


4.加大人才购房补贴力度。


按照“人才新政52 条”和“自贸区20条”有关政策对新引进人才购房予以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强化房地产企业政策扶持


5.强化“白名单”融资力度。


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进一步推动“白名单”扩围增效,将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切实做到合规项目应进尽进、应贷尽贷。(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郴州金融监管分局)


6.逐步调整相关配套政策。


适应发展变化,优化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建及其配建费用收取方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7.优化购房入学模式。


自本政策措施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后,购房者子女在2025年、2026年有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入学需求的,由教育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加快推进商品房去库存


8.加快推进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


用好专项债券、再贷款、公积金增值收益等资金,推动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存量商品房,主要用作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原则上单套住房面积不得超过 143 平方米),也可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人才房、青年公寓、职工宿舍、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安置房、长租房、大学生创业场地、大学生公寓及教师公寓等。根据保障性住房实际需求,分类建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


(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国资委双牵头,市住建局、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郴州市分行)


9.推行住房“以旧换新”。


实施商品房“以旧换新”“以小换大”“卖旧买新”。组织房地产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银行机构积极参与联动,优化交易路径,促进“旧房优先卖、新房优惠买”,实现交易达成。对于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购房者,可按规定对其出售现住房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房协)


10.积极探索和试行房票安置。


在推动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等城市更新过程中涉及被征拆居民安置的,按被拆迁人自愿选择原则,鼓励采用房票等货币化安置。


被征收人购买存量商品房,可用房票抵扣购房款,不足部分由被征收人自行支付。逐步将拆迁补贴等各类现有财政补贴以房票的方式兑现。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11.大力开展促销和团购活动。


积极开展房交会、家装焕新等住房联动促销活动,引导房地产企业、装修装饰公司等线上线下营销让利,降低居民购房成本。


结合产业导入,支持科研机构、产业园区等通过团购商品住房方式集中解决职工住房问题。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购房团购优惠,降低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的购房成本。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房协)


四、全力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


12.加快“好房子”建设。


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核心指标,全方位优化容积率设置,引导激励“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


支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立体生态住宅建筑、绿色智能建筑等高品质住宅项目,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鼓励第四代住宅建设,容积率计算规则由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确定。


支持已出让尚未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依法依规调整规划,建设“好房子”。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


13.完善“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


统筹考虑人口、住房、土地、金融等多方面因素,按年度编制住房发展计划,科学谋划编制城市“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推动“人房地钱”有机联动,逐步实现“以需定房”“供需平衡”的良性发展。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4.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强化物业行业监管指导,完善物业服务管理活动监督管理制度,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履约,提供质价相符服务,提升居民群众服务消费体验感、满意度。创新物业服务管理模式,打造智慧物业、清廉物业、品质物业。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15.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政策的正面宣传解读,积极展示工作成效,释放正面信息,提振市场信心,营造“止跌回升”良好舆论氛围。持续做好舆情引导和管理,妥善处置不实信息和恶意炒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郴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五、有效盘活存量和优化供给


16.科学把控用地供应。


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形势,以“去化周期”为风向标,统筹安排市城区商业、居住用地供应的规模、布局和结构,优先供应区位、景观、基础设施配套等条件较好的地块。


新出让的商业、居住用地,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按以下标准缴纳:


出让起始价1亿元(含)以下的,不低于50%;出让起始价 1亿元至2亿元(含)的,不低于40%;出让起始价2亿元以上的,不低于30%。


土地价款分期缴纳规则如下:


土地价款1亿元(含)以下的,签订合同后30日内缴纳 50%,60日内缴清余款;土地价款1亿元至3亿元(含)的,签订合同后30日内缴纳1亿元且不低于成交价 50%,1年内缴清余款;土地价款3亿元以上的,签订合同后30日内缴纳成交价的50%,1年内缴纳至3亿元,经市本级土地供应专题会议同意,可在2年内缴清余款。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税务局)


17.盘活闲置存量用地。


依法依规处置各类闲置存量房地产用地,使用专项债资金收购房企闲置存量土地。


对已收回收购的闲置存量住宅用地,在符合详细规划的前提下优化规划条件、改善基础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高品质楼盘。探索实施用地商住比调整,解决库存商业公寓去化困难问题,盘活闲置存量土地,助推企业纾困和项目建设,推动土地市场良性发展。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8.推动开展现房销售。


积极推进现房销售,开展现房销售试点,探索现房销售支持政策,可在土地出让环节提出现房销售条件,逐步减少期房销售。严格期房预售资金监管。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年6月30日,各县市可参照执行。如遇国省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编辑:孙娴】 标签郴州楼市利好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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