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鉴于“房住不炒”的主基调,后续楼市调控的大方向应是“充分释放居民住房需求”,楼市也将真正迎来春暖花开!
继株洲、怀化后,郴州顺利“接棒”成为湖南“适度放宽公积金政策”的一员。
3月31日,郴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新政,与这份新政一同发布的还有三份“通知”,分别是《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调整郴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关于修订郴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双缴职工首套房45万元,单缴职工首套房30万元;第二套房单缴职工、双缴职工30万元。
首套房和第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统一为双缴职工60万元,单缴职工50万元。首套房可取可贷,二套房或取或贷。
经过此次调整,郴州的公积金贷款标准,已经基本与长沙接轨。首套房与二套房的单、双缴职工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较此前增加了15万元至30万元不等。
众所周知,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相比商业贷款有明显优势。
目前郴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期以上的年利率为3.25%,而商业贷款五年期以上年利率为5.28%,两者之间利率差值达到了2.03%。这笔利息差额,对购房者而言,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如今,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提升,能从根本上降低购房者的金融成本,有效缓解缴存职工买房的还贷压力。相应地,购房的潜在需求也会进一步释放。
此次新政,恢复了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对郴州市行政区域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在郴州市行政区域内购(建)本市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按政策予以贷款。
恢复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意味着在外工作的郴州人回乡买房能用低利息的公积金贷款,这对于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想来郴州市购房置业的职工来说是个利好。
一线城市动辄几万的房价居高不下,而三四线小城市的房价相对温和。不少在外打拼的年轻人,把老家当成了购房的优先选项,而这部分群体正是郴州刚需购房的主力军。
恢复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有望进一步激活“返乡置业”群体的潜在购买力。
安居才能乐业,解决住房问题,是一座城市引才聚才的第一步。
为加快推进郴州人才强市战略,郴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在郴州市行政区域内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层次人才,予以如下四项公积金政策支持: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缴存时限的限制;
(二)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受房屋套数规定的限制,统一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三)计算贷款额度时直接根据购房总价还款能力、贷款年限、债务情况以及中心规定的贷款最高额度进行核算;
(四)其父母为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购房可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此举在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惠面的同时,也为郴州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提供了政策保障。
首套房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为:(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内余额×(N+5)
异地贷款和二套房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为:(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内余额×N
(注:2021年12月底个贷率为90.19%,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N为12)
例:王女士与张先生打算购买首套房,王女士所在单位公积金个人和单位每月合计缴存500元,张先生所在单位公积金个人和单位每月合计缴存400元,夫妻双方均在郴州缴存了5年。
按以上公式计算,他们的可贷款额度为(500+400)×12×5×(12+5)=918000元。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公积金新政明确了双缴职工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因此王女士与张先生可贷款额度为60万元。
在此次公积金政策调整之前,郴州公积金贷款房屋的套数认定标准是“认取认贷”,住房套数需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和认定。
而现在,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改为“认房不认贷(取)”,不管购房者有没有贷款记录,只要购房者证明其名下无房,其就可以按照首套房认定;对拥有1套住房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不论有无贷款,均按照二套贷款首付政策执行。
首套房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原则上以借款人及其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郴州市的不动产登记记录为准,并且需填写《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承诺书》。
实际上,2022年开年以来,各地“稳楼市”政策频出。截至目前,已有至少40地发布不同程度的楼市宽松政策,包括降低首付、公积金政策调整、信贷宽松、吸引人才补贴购房、减免补贴契税等政策。
此次郴州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是实实在在的让利松绑,切实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增强了对郴州市商品房销售的支持力度,提升了缴存职工的购房能力,对郴州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鉴于“房住不炒”的主基调,后续楼市调控的大方向应是“充分释放居民住房需求”,楼市也将真正迎来春暖花开!